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巴彦淖尔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上审查的形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照片或PDF形式、务必保证图片字迹清晰),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考部门。各部门邮箱见附件1。资格复审:2024年12月16日-19日,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19日18:0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提交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与应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证件及材料:1.《报名登记表》(需自行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本人亲笔签名)。3.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1)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2)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6.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7.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原件。8.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9.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0.所学专业为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表、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12.选择蒙古语言进行面试答题的考生,应在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时明确面试答题语种,并提交《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未提交的则默认为选择国家通用语言面试,一经选定,不予变更。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和语言加试后,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将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上传至审核单位邮箱,邮件主题应为“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姓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所有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结果由各审核部门通过邮箱进行反馈,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审核情况。2.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2025年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以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工作人员等重要信息的,不符合报考条件,一律取消面试资格。3.资格复审环节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审核的,责任自负。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5.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与所提交材料相关的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6.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3),经本人手写签字后,拍照或扫描以电子格式连同手持《放弃资格复审声明》照片于2024年12月19日18:00前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1)。7.未尽事宜按《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后续公告请自行关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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