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拟下调

河套融媒 浏览量

《临河区殡葬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和城乡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维护管理收费标准定价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内党办〔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等规范有关精神,现对《临河区殡葬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和城乡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维护管理收费标准定价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事项名称:《临河区殡葬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和城乡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维护管理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事项主体单位:临河区民政局

实施范围:巴彦淖尔市柏树园殡仪馆公墓有限公司、临河区西郊陵园

二、定价方案主要内容

(一)城乡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维护管理收费标准执行现行标准,本次不作调整。

(二)与基本服务密切相关殡葬延伸服务的收费标准参照周边城市收费标准,综合考虑群众承受能力,拟定柏树园1-6号厅由700元/天调整为500元/天,7-8号厅由900元/天调整为700元/天,9号厅由1100元/天调整为800元/天,10-13号厅由500元/天调整为400元/天,15-16号厅价格不调整,仍为300元/天。

以上收费标准为临时标准,如上级出台新收费标准,按新收费标准执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重点围绕拟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对该事项的态度(是否支持该事项)、对该事项的意见与建议以及因事项实施可能带来的其他方面的影响的意见与建议和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等。

2.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您对本次拟决策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四、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民政局

通信地址:临河区金沙路公园北街民政大楼3001室‌

邮编:015000

联系人:王云霞

电话:8311513

(2)稳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稳评单位:京咨华夏(北京)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

通信地址:临河区电子商务园区一号楼303室

邮编:015000

联系人:郭爱红

电话:1514883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