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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狗狗需要办理犬证?
《巴彦淖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主要规范的是城区范围内的养犬行为,临河区城区范围内的养犬人士均应依法依规申领犬证,并自觉文明养犬。同时,在办理犬证的过程中,对使用虚假证件申领犬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哪里可以办犬证?
临河区城区七个派出所及临河分局便民服务大厅均可以受理犬证业务,大家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巴彦淖尔市养犬服务平台”直接在网上申领。
对照《巴彦淖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犬只禁养品种目录》确定自家宠物犬是否属于禁养犬,如果在《条例》实施前已经饲养的禁养犬,养犬人应当在禁养犬目录公布后三十日内合理处置,而《巴彦淖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犬只禁养品种目录》是由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及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于2022年12月27日公布,从2023年1月1日起实行的。
材料可以简单的概括为“三证一照”,具体包括:
1.犬只照片,要求拍摄犬只正面,可看清眼、鼻、口,照片整体清晰,无水印,犬只要在照片居中位置,大小适宜,背景为浅色、纯净、无杂物;
2.犬只饲养地址(由犬主人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产租赁合同);
3.犬只当年度的疫苗接种证明;
4.犬主人身份证,企业、单位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或电子版均可,电子版需拍摄证件信息页,确保内容完整、清晰。
临河区居民朋友准备好材料后,可以直接就近到派出所申请办理,由派出所民警审核通过后受理;也可以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巴彦淖尔市养犬服务平台”,点击下方的业务办理-犬证办理,通过填写犬主、犬只相关信息上传资料即可完成申请,临河分局民警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成功申领7个工作日后可领取犬证。居民朋友在办理过程中可自行选择到受理点自取,也可以选择邮寄到指定地点(证件邮寄费用到付)。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即犬只疫苗有效期,根据犬只疫苗接种时间实行“一年一检”,距犬证(疫苗)到期一个月内,居民朋友提供犬只当年度疫苗接种证明进行年检,如犬只饲养地址变动的,可在检证时提供新的饲养地址及相关证明进行变更。
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当中发现临河区居民未按相关法规条例养犬的,以教育劝告和限期整改为主,如屡次引导仍拒不整改,按照《巴彦淖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对不办理犬证、不进行年检的,没收犬只,对个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对单位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对饲养禁养犬且逾期未处置的,没收犬只,对个人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对单位依法处以3000元罚款。同时,未按照规定定期为犬只接种疫苗的,由农牧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整改的,没收犬只,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犬只死亡、丢失或转让的应该怎么办?
按照《巴彦淖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犬只死亡的,应按照农牧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申领过犬证的应当到公安机关交回犬证、犬牌,办理注销登记;犬只丢失或转让他人的,应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养犬人放弃饲养犬只且无法自行安置的,应到送到犬只收容中心,申领过犬证的,要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犬证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申领犬证的同时,公安机关还会为办证的犬只发放犬牌,相当于狗狗的“电子身份证”,通过扫描犬牌的二维码,可以随时随地确认犬只和主人的相关信息,为爱犬添加一张隐形的“安全绳”。最值得注意的是,在办理犬证的过程中,除了选择邮寄会产生费用外,办理犬证、领取犬牌均没有收费项目,居民朋友在办理过程中要注意提高识骗防骗能力,谨防上当。同时,巴彦淖尔市养犬服务平台刚刚上线,很多功能还在摸索阶段,临河区的居民朋友在申领犬证的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可以拨打临河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电话8960123进行咨询,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向我们反馈。


犬证办理材料说明
犬只照片说明
背景:浅色、纯净、无杂物 犬只:正面,可看清眼、鼻、口 照片:清晰、无水印、犬只在照片居中位置,不宜过大或过小
正确正面照示例



错误照片示例

背景杂乱

颜色失真

照片失真

背光

照片中犬只太小

图像模糊

有水印遮挡犬只

遮挡特征

特征不明
免疫证照片说明
免疫证照片要求犬只和养犬人基本信息页、本年度防疫记录页,为高效办理业务要求:
房屋证明说明
1.犬只饲养地址与房屋证明上房屋地址一致,且能证明犬主人与房屋关系(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合同);
犬主身份证说明
1.犬主身份证(正反面)用于犬证办理;
3.照片要求:清晰、完整。
单位营业执照说明
1.单位办理犬证,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及照片;
临河区
犬证办理受理机构名称公示
临河区
1.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团结路派出所(登记)
2.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解放街派出所(登记)
3.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新华街派出所(登记)
4.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车站派出所(登记)
5.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西环路派出所(登记)
6.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开发区派出所(登记)
7.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先锋派出所(登记)
8.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便民服务大厅(登记、审核、制证)
临河公安分局也在此呼吁全区广大养犬人士学习《巴彦淖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遛犬要牵绳、养犬要办证、便溺要清理,不遗弃、不虐待,定期为狗狗接种疫苗,做到文明养犬!公安机关也将持续优化犬只服务管理,推动城市养犬管理工作进入法制“正轨”,为临河区居民朋友打造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