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违法违规线索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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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大决策,按照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部署,乌拉特后旗医疗保障局持续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欺诈骗保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旗人民“看病钱”“救命钱”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

二、主要违法违规线索

(一)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二)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5.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6.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7.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8.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9.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0.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或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

(三)参保人员

1.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

2.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三、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机构或个人可采取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举报:
(一)举报受理地址∶乌拉特后旗医疗保障局208室
(二)举报受理电话∶ 0478-4615675
(三)举报受理邮箱∶ 9448935@qq.com

四、举报奖励政策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举报定点医药机构与参保人涉嫌欺诈骗保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共同守护好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乌拉特后旗医疗保障局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内医保发〔2019〕5号),对举报人提供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并依规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