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检察:守护青春净土,联合执法筑牢校园周边“禁烟防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筑牢校园周边无烟防线,临河区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联合临河区烟草专卖局、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净烟护苗”专项行动,以“刚性执法+柔性教育”模式,对辖区中小学周边商户无证售烟、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环境。此次行动共查获违规商户两家,收缴整装及散装香烟若干。

校园周边商户无证售烟、向未成年人售烟等问题,严重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此次行动充分发挥“行政+司法”协同机制优势,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与烟草、市监等部门形成“线索互通、执法互补、监管联动”模式:烟草专卖局精准鉴别烟草真伪与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核查营业执照,检察机关全程监督执法程序合法性,并对商户开展普法教育。通过优势互补,实现了执法效率与规范化“双提升”,充分彰显出未成年人保护“六大保护”体系协同发力的优越性。

“孩子是未来,商户是民生,我们既要铁腕整治,也要传递司法温度”,未检检察官在执法现场说道。针对被查处商户,联合工作组采取“三步工作法”:一是现场普法,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二是柔性劝导,发放《致商户的一封信》,引导商户诚信守法;三是跟踪回访,联合学校对违规商户开展后续跟踪,帮助其合规经营。

此次行动是临河区检察院“检护成长”专项工作的缩影。临河区检察院已推动建立校园周边“百米无烟”机制,累计开展联合执法3次,督促清理违规商户5家。联合执法行动既是对违法经营的强力震慑,更是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庄严承诺。临河区检察院将以更优司法力度、更暖为民温度,全力护航青春向阳而生。

下一步,临河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轻舟工作室”未检品牌建设,建立“回头看”机制,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复查整改情况,持续深化“行政+司法”协作,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源头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辨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中、小学校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呼吁:
保护未成年人
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若发现违规售烟线索
请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