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五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5年五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2025年五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各校(园),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附件
五原县教育局
2025年8月10日
附件1:
2025年五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和教育强区规划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 号)要求,结合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文件要求,严格规范招生流程,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不断完善公平入学的长效机制,
一、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2025年五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组长:吕俊刚 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副组长:张衡 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李宏亮 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员:郭文胜 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俊媛 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王斌 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杨燕教 育局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菅海舰 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衡(兼)
办公室副主任:郭文胜
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根据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学生服务片区并派位,保障学位资源供需平衡,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持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服务教育强国建设。教育局将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和阳光分班,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优质均衡原则
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为重要抓手,以学校办学规模控制、班额控制为重点,消除大校大班问题,逐步缩小校际之间差距,推动县域内学校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化与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招生计划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根据服务片内学生数量及实际招生数量设置班级。
初中:2025年全县小学毕业生2042人,其中城区1726人,乡镇316人。城内初中计划招收38个班,其中:第三中学12个班;第四中学12个班;第五中学14个班;乡镇初中第二中学计划招收4个班。
小学:2025年全县适龄儿童入小学1916人,其中城区1785人,农村131人。城区小学计划招生38个班。其中:第一小学教育集团10个班;第二小学教育集团12个班;第四小学教育集团6个班;第六小学教育集团4个班;第七小学教育集团6个班。瑞峰小学、塔尔湖小学按照集团化办学资源整合的相关要求进行招生入学。
四、规范招生行为
(一)严格落实教育入学优待政策。对符合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在五原县接受义务教育的,以及五原县委、县政府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需要在我县入学的,将根据《巴彦淖尔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落实子女入学政策操作办法》的通知(巴组通
(二)支持国家生育政策。落实国家生育政策,有效缓解家长的焦虑情绪,凡因属地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就读情况时,在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兄(姐)在读的同一所学校就读。因录取学位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一定时间内,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优先进行补录、派位,分班名单由五原县教育局核定并公布。
(三)加强流动儿童入学保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推进优质学校挖潜扩容,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城内学校就读的比例。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教育。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学生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7%。
(五)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县教育局教育管理办备案审批。
五、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25年招收2019年8月31日前(不包括9月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且具有五原县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初中:招收具有五原县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要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二)招生方式
1.入学审核材料
①有合法住宅(说明:“合法住宅”仅指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标明的产权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不含酒店式公寓、商铺、门脸房、车库等,且无经济纠纷,可以明确认定产权归属为适龄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须在线上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如因虚假填报,一切后果家长自负。线上审核未通过,线下审核时需提供监护人的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出具银行或者
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入学子女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明、务工证明。
2.新生学位安排
①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户主和房产所有人均为法定监护人;此处房产是指完全房产,不包含分割房产,且要求实际居住)按片安排入学。
②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住宅)地址为准。按片安排入学。
③适龄儿童的户籍出生时随其法定监护人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情况下,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两个一致”要求),以共同居住人的房产证明为入学依据,按片安排入学。
④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在当地无其他住房(房产在户籍所在地,以土地证、
⑤因拆迁原因,法定监护人在五原县无固定房产,回迁原房屋地址的且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按原有房屋地址入学;拆迁后异地安置的,按新购房产所在地划片入学;拆迁后享受经济补偿的,按新购房产所在地划片入学。
⑥新购房屋已入住,但暂未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且未迁移户口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截止2024年6月20日之前入住满一年(以正式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实行划片派位入学)2024年6月20日之后新购买的住宅,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2025年之后
⑦非五原县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五原县隆兴昌镇城区内租房居住的,以居住证明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⑧城内中小学,同一套住房学段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学校就读(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中途房屋如有出售,但原学生未毕业,则该套房屋不予办理新生就读,直至原学生在片区内学校正常毕业。
3.招生程序
①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4月30日,4月30日17:00关网。
②网上报名方式: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家长通过手机下载“蒙速办APP”,注册登录后点击“巴彦淖尔市幼升小
③公示服务片:2025年8月10日在五原县教育局公众号上公示五原县城区小学、初中2025年招生服务片,按片区进行审核。线上信息核验时间
④阳光分班:为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在阳光分班前,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将双胞胎(或多胞胎)绑定进行阳光分班。开学前,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规定时
⑤入学信息查询
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学前登录蒙速办报名系统,查询分配结果,按规定的时间到所分配的小学、初中学校报名入学。家长如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到五原县教育局215办公室咨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生行为,完善招生程序,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与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强宣传服务。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网络平台,将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引导家长和其他法定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入学理念,合理安排子女入学。
(三)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建立学籍档案;严格控制招生计划,未经县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一律不得以各种名义擅自组织招生,城内各初中校更不能跨片区招收体育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履行阳光分班职责,绝不允许私自调整学生分配班级。要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校校额不得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额不得超过2500人。2025年新生入学力争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附件2:
2025年五原县城内学校招生服务片
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招生范围:
1.东至中山路,西至西大桥加油站,南至隆兴昌大街(包括路南的新盛园、俊峰国际、团结7巷、温馨现代城),北至义和渠。
2.东至旧中旗路以北(包括旧中旗路以南,北外环一至四巷,刘文斌岭条厂以西),西至七排干,南至义和渠,北至北绕城。
具体住址:和义小区、中意小区、金源新居、胜景苑B、C 区、中山小区、
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招生范围:
1.东至212省道(包括路东联合二社新农村),西至东风南路(包括路西的商贸小区、余集中央公园、天荟小区、康新巷、威三巷东平房),南至迎丰二、三社及公路段家属房(包括养殖小区、公一、二巷)。
2.东至跃进村及乌兰、浩丰,北至义和渠(包括旧中旗路以南,北外环五巷、六巷、七巷【刘文斌岭条厂以东】),西至中山路,南至隆兴昌大街。
具体住址:联合二社新农村、金宝家园、鼎盛花园、东润家园、盛世佳苑、警民小区、金桥小区、美福园、农行小区、东林书院、药厂家属楼、商贸小区、余集中央公园、天荟小区、虹亚A、B区、工行小区、长线楼、宝源新城、胜景苑A区、
第四小学教育集团招生范围:
1.东至东风南路(不包括路西的商贸小区、余集中央公园、天荟小区、康新巷、威三巷西平房),西至新华南路,南至110国道,北至隆兴昌大街。
2.东至养殖小区以西,西至新华南路,北至
具体住址:春城小区、祥和小区、惠富小区、保险公司家属楼、吉祥园小区、泽林家园、农发行小区、广电小区、建银小区、联社楼、学府佳苑、东龙昌佳园、义长小区、地税小区、光明小区、金生楼、生资楼、时代家园、华程园、力华园、
第六小学教育集团招生范围:
东至兴原路,西至八里桥及荣誉村相连,南至212省道,北至隆兴昌西大街及沙河路(包括沙河路北景泰花园、西果园)。
具体住址:和谐家园、阳光国峰、国峰祥府、金郡名源、西隆昌、金桥华府、金桥御府、京都名苑、郡安佳苑、林溪一号、宏珠小区、山河墅、怡盛园小区、盈泰华府、温馨港湾学府、聚锦风华、隆兴佳苑、联合八社新农村、联合六社、兴原佳苑、葵花小镇、景泰花园、西果园、苗圃巷、五临巷、刘四拉新村、隆盛村。原美林中心校片、原和胜中心校片、原沙河联丰中心校片、原向阳中心校片区内宏伟村(
第七小学教育集团招生范围:
东至新华南路,西至兴原南路,南至古郡街,北至隆兴昌大街(不包括新盛园、俊峰国际、温馨现代城、团结七巷)。
具体住址:古郡国际、向阳小区、景泰苑、今日富苑、福中园、广源小区、温馨小区、景观花苑、郡美小区、新春巷、团结9、10巷。
瑞峰小学、塔尔湖小学招生范围:按辖区服务片招生。
第二中学招生范围:塔尔湖镇、丰裕办事处、银定图镇、新公中镇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原套海镇、复兴镇、天吉泰镇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中学招生范围:东至212省道,西至七排干,南至隆兴昌大街(不包括虹亚 A、B 区),北至北绕城。
具体住址:中意小区、金源新居、和义小区、中山小区、胜景苑A、B、C区、宝源新城、
第四中学招生范围:
1.东至新华南路,西至义和渠,南至南绕城,北至隆兴昌大街。
2.东至七排干,西至八里桥,南至110国道,北至美林路。
具体住址:广源小区、温馨小区、温馨现代城、郡美小区、新盛园(美中达小区)、俊峰国际、福中园、景泰苑、今日富苑、古郡国际、向阳小区、景观花苑、怡盛园小区、盈泰华府、山河墅、温馨港湾学府、聚锦风华、宏珠小区、京都名苑、郡安佳苑、国峰祥府、金桥华府、阳光国峰、和谐家园、隆兴佳苑、西隆昌、金郡名源、金桥御府、林溪一号、兴原佳苑、葵花小镇、联合八社新农村、新春巷、团结
第五中学招生范围:东至212省道,西至新华南路,南至南绕城,北至隆兴昌大街(包括虹亚A、B区)。
具体住址:东润家园、药厂家属楼、金宝家园、鼎盛花园、盛世佳苑、警民小区、东林书院、美福园、农行小区、金桥小区、祥和小区、春城小区、泽林家园、农发行小区、保险公司家属楼、吉祥园小区、东龙昌佳园、学府佳苑、广电小区、建银小区、联社楼、余集中央公园、商贸小区、天荟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