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启用!临河区新增违法抓拍设备!位置在→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临河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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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新增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予以通告如下:

一、抓拍违法内容以及地点

抓拍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1.陕坝路(长春街至利民街路段)

2.明珠路(曙光街至沃野街路段)

3.经纬路(帅丰街至同治街路段)

以上电子设备将于2025年10月15日投入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上述路段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将被电子设备记录并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理解支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通告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临河区大队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