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关于征集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有效保护巴彦淖尔市境内野生鸟类资源,严厉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磴口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征集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线索,现将征集范围、举报要求、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猎捕、收购、运输、食用、出售野生鸟类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寄递野生鸟类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使用枪支、鸟网、电网、铁夹、投毒、掏窝、电子诱捕等方式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犯罪行为。
(四)利用互联网、电商平台等线上渠道非法交易野生鸟类及其制品、发布猎捕工具广告的行为。
(五)在候鸟栖息繁衍地和迁飞通道等重点区域,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犯罪行为。
(六)非法驯养繁殖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
(七)其他破坏野生鸟类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一)公安机关鼓励个人或有关组织积极举报、提供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的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案件的举报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要遵循实际,实事求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各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线索举报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采取来电、来访或其他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0478-2601639
举报地址:磴口县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磴口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