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这些电子抓拍设备即将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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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河区新增交通违法

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临河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即将启用的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点位予以通告:

一、电子警察设备点位

1.110国道黄羊东路口

2.110国道与团黄线路口

3.X712团黄线黄羊西路口

4.X712团黄线与临河西高速引线路口

5.X712团黄线旭光村路口

6.X712团黄线河北店路口

二、区间测速设备路段

1.临河区110国道962km+100m至969km+100m路段双向区间测速,总长度7km,限速80km/h;

2.临河区X712团黄线56km+200m至60km+200m路段双向区间测速,总长度4km,限速70km/h;

3.临河区X712团黄线60km+500m至67km+700m路段双向区间测速,总长度7.2km,限速70km/h。

三、固定测速设备点位

1.临河区110国道962km+100m,限速80km/h;

2.临河区110国道969km+100m,限速80km/h;

3.临河区X712团黄线56km+200m,限速70km/h;

4.临河区X712团黄线60km+200m,限速70km/h;

5.临河区X712团黄线60km+500m,限速70km/h;

6.临河区X712团黄线67km+700m,限速70km/h。

四、卡口设备点位

1.X712团黄线69km+400m八岱卡口

2.X712团黄线61km+300m河北店南卡口

五、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上述道路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将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逆向行驶、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依法处理。

六、启用时间

自2026年2月12日0时起,启用上述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临河区大队

2026年1月30日

关于临河区新增交通违法

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临河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即将启用的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点位予以通告:

一、电子警察设备点位

1.110国道黄羊东路口

2.110国道与团黄线路口

3.X712团黄线黄羊西路口

4.X712团黄线与临河西高速引线路口

5.X712团黄线旭光村路口

6.X712团黄线河北店路口

二、区间测速设备路段

1.临河区110国道962km+100m至969km+100m路段双向区间测速,总长度7km,限速80km/h;

2.临河区X712团黄线56km+200m至60km+200m路段双向区间测速,总长度4km,限速70km/h;

3.临河区X712团黄线60km+500m至67km+700m路段双向区间测速,总长度7.2km,限速70km/h。

三、固定测速设备点位

1.临河区110国道962km+100m,限速80km/h;

2.临河区110国道969km+100m,限速80km/h;

3.临河区X712团黄线56km+200m,限速70km/h;

4.临河区X712团黄线60km+200m,限速70km/h;

5.临河区X712团黄线60km+500m,限速70km/h;

6.临河区X712团黄线67km+700m,限速70km/h。

四、卡口设备点位

1.X712团黄线69km+400m八岱卡口

2.X712团黄线61km+300m河北店南卡口

五、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上述道路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将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逆向行驶、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依法处理。

六、启用时间

自2026年2月12日0时起,启用上述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临河区大队

2026年1月30日

关于临河区新增交通违法

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临河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即将启用的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点位予以通告:

一、电子警察设备点位

1.110国道黄羊东路口

2.110国道与团黄线路口

3.X712团黄线黄羊西路口

4.X712团黄线与临河西高速引线路口

5.X712团黄线旭光村路口

6.X712团黄线河北店路口

二、区间测速设备路段

1.临河区110国道962km+100m至969km+100m路段双向区间测速,总长度7km,限速80km/h;

2.临河区X712团黄线56km+200m至60km+200m路段双向区间测速,总长度4km,限速70km/h;

3.临河区X712团黄线60km+500m至67km+700m路段双向区间测速,总长度7.2km,限速70km/h。

三、固定测速设备点位

1.临河区110国道962km+100m,限速80km/h;

2.临河区110国道969km+100m,限速80km/h;

3.临河区X712团黄线56km+200m,限速70km/h;

4.临河区X712团黄线60km+200m,限速70km/h;

5.临河区X712团黄线60km+500m,限速70km/h;

6.临河区X712团黄线67km+700m,限速70km/h。

四、卡口设备点位

1.X712团黄线69km+400m八岱卡口

2.X712团黄线61km+300m河北店南卡口

五、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上述道路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将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逆向行驶、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依法处理。

六、启用时间

自2026年2月12日0时起,启用上述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临河区大队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