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诚信 展形象 开新局丨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向日葵修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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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日报
河套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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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向日葵修复计划”,以善意执行传递司法温度,为有履行意愿但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人卸下包袱、重启信心,让每一个守信者都能迎着阳光,重新出发。
信用修复是指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在主动履行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或达成执行和解后,向法院申请屏蔽失信信息、解除限制措施,恢复正常社会信用状态的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已全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全部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屏蔽失信信息、解除限制高消费,且法院审查同意的;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法院依法裁定中止、不予执行或终结执行的。若存在伪造证据、暴力抗法、隐匿转移财产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恶意行为,不符合修复条件。
信用修复需要准备《信用修复申请书》(需写明履行义务情况、申请事项及理由);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履行证明材料(如收款收据、转账凭证、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出具的收条或申请书等);《信用修复承诺书》(承诺诚实守信,不再有规避执行行为,否则自愿接受惩戒)。
信用修复的具体办理流程:一是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执行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窗口,或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在具体案件中上传。二是审查核实,执行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将在规定期限内对材料真实性及履行情况进行审查。涉企信用修复将开启“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三是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执行法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屏蔽失信信息、解除限制消费措施,不符合条件的,将及时告知理由。